宫斗宅斗是小编非常喜欢的小说类型,尤其最近很火的《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简直让小编爱不释手,书中代表人物有沈骊珠李延玺,在作者大大“妃弄墨”的精心编著下,内容非常精彩不落俗套,目前已经更新121894字,最新章节第43章 卫若娴算计,把骊珠推入太子怀里。这本书又名《嫁东宫》。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大神级网文作者妃弄墨的代表作,主角是沈骊珠李延玺。主要讲述了: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领了命令便走。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李延玺,“……”裴景澜,“……”殿下若将……
二、书友评论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真心不错,但是我中途弃了。唉,之前第一次把一篇小说看结尾,似乎也是最后一次,我真的无法接受将一篇全心投入的小说看结尾,那种感受太难受,两三天那时我整个人都是郁闷的,对不住作者这篇小说,我带入了感情,如果将它看到结尾,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般的难受,现在看到了高潮了,我决定了弃了,拜拜!
三、作品赏析
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
领了命令便走。
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
李延玺,“……”
裴景澜,“……”
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
李延玺:“……不要伤了她。”
“哦。”
少臣点头。
明白了。
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
不过,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只见药庐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铁锁。
少臣翻了院墙进去,灶炉是冷的,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按照他的判断,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
少臣挑眉,翻墙越出,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
被他拉住的,正好是秀芳婶,“你说阿姮姑娘啊?她回家嫁人去了!”
“回家?”少臣抓住了重点,“怎么,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
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婶子不必紧张,我家……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没想到沈姑娘不在。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请务必告知,此银为谢礼。”
秀芳婶摇头,“小哥,我不要你的银子,并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阿姮姑娘家住何处,我实在不知,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
少臣折羽而归,向太子复命时,如实相告。
“回家嫁人了……”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
少臣道:“江南不比上京,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给我七日……”
“算了,不必再查。”李延玺神色淡淡道。
话落,裴景澜心头微松。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哪里就破烂了?
“外祖母,衣裳够穿就好。”
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
“什么够穿就好,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负韶华才好。”齐老太太道,“像你表妹,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
“祖母,您又在夸我什么呢?”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穿着华丽的衣裙,头上插着金色流苏,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走动间环佩叮当,脸上喜色盈盈的。
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名叫齐宝衣。
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
齐老太太道:“瞧瞧,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宝衣,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带你表姐出门逛逛,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银钱从祖母帐上支!”
“好的,祖母!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齐宝衣蹲了下身,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表姐,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都漂亮都不得了,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好表姐,我们就一起去吧,去吧,去吧,好不好……”
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整日不识愁滋味,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
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出门时,她身边只带了浅碧。
浅碧也多日未出门,脸上明显盈着高兴。
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等下,给你也做两身衣裳。”
以前在京城侯府,像一等侍女,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
她性情淡泊下来,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连累浅碧跟着她,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是她的疏忽。
到了七宝琉璃坊,齐宝衣手一挥,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
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齐小姐,这小姐是——”
掌柜看向沈骊珠,觉得面生。
“这是我表姐,姓沈。”齐宝衣介绍。
掌柜的道:“沈小姐。”
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水粉胭脂、宝石头面、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
“宝衣,骊珠,真是好巧,你们竟然也来了!”听见声音,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
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挽住她的手,笑盈盈地打趣道:“不对,不对,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
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如薇,莫要拿我取笑了。”
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
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
后来,得知哥哥心仪骊珠,陆如薇从中撮合,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饮宴什么的,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
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把她抛在一边了。
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宴宴一笑,“哪里是取笑了,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
“……自然不是。”她愿意嫁给阿遥的。
“如薇,你再这样,我表姐可要羞死了。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齐宝衣又问道:“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怎么又想起来逛了?”
七宝琉璃坊出名,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
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回答齐宝衣的话,“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这你们都是知道的。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我就到这里来挑了。”
……还有一事。
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
母亲叮嘱她,万不能让旁人知晓。
太子御驾,不日抵达金陵。
听说,东宫姬妾位置空悬。
母亲是希望她……
能被太子看中,纳入东宫。
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
但,能做个侧妃或良娣,也是好的。
陆如薇咬唇,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
所以,一应衣裳妆饰,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