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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大结局,沈骊珠李延玺小说无广告阅读

宫斗宅斗是小编非常喜欢的小说类型,尤其最近很火的《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简直让小编爱不释手,书中代表人物有沈骊珠李延玺,在作者大大“妃弄墨”的精心编著下,内容非常精彩不落俗套,目前已经更新121894字,最新章节第43章 卫若娴算计,把骊珠推入太子怀里。这本书又名《嫁东宫》。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大神级网文作者妃弄墨的代表作,主角是沈骊珠李延玺。主要讲述了: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领了命令便走。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李延玺,“……”裴景澜,“……”殿下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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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友评论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真心不错,但是我中途弃了。唉,之前第一次把一篇小说看结尾,似乎也是最后一次,我真的无法接受将一篇全心投入的小说看结尾,那种感受太难受,两三天那时我整个人都是郁闷的,对不住作者这篇小说,我带入了感情,如果将它看到结尾,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般的难受,现在看到了高潮了,我决定了弃了,拜拜!

三、作品赏析

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

领了命令便走。

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

李延玺,“……”

裴景澜,“……”

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

李延玺:“……不要伤了她。”

“哦。”

少臣点头。

明白了。

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

不过,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只见药庐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铁锁。

少臣翻了院墙进去,灶炉是冷的,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按照他的判断,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

少臣挑眉,翻墙越出,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

被他拉住的,正好是秀芳婶,“你说阿姮姑娘啊?她回家嫁人去了!”

“回家?”少臣抓住了重点,“怎么,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

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婶子不必紧张,我家……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没想到沈姑娘不在。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请务必告知,此银为谢礼。”

秀芳婶摇头,“小哥,我不要你的银子,并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阿姮姑娘家住何处,我实在不知,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少臣折羽而归,向太子复命时,如实相告。

“回家嫁人了……”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

少臣道:“江南不比上京,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给我七日……”

“算了,不必再查。”李延玺神色淡淡道。

话落,裴景澜心头微松。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哪里就破烂了?

“外祖母,衣裳够穿就好。”

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

“什么够穿就好,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负韶华才好。”齐老太太道,“像你表妹,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

“祖母,您又在夸我什么呢?”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穿着华丽的衣裙,头上插着金色流苏,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走动间环佩叮当,脸上喜色盈盈的。

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名叫齐宝衣。

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

齐老太太道:“瞧瞧,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宝衣,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带你表姐出门逛逛,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银钱从祖母帐上支!”

“好的,祖母!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齐宝衣蹲了下身,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表姐,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都漂亮都不得了,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好表姐,我们就一起去吧,去吧,去吧,好不好……”

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整日不识愁滋味,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

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出门时,她身边只带了浅碧。

浅碧也多日未出门,脸上明显盈着高兴。

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等下,给你也做两身衣裳。”

以前在京城侯府,像一等侍女,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

她性情淡泊下来,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连累浅碧跟着她,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是她的疏忽。

到了七宝琉璃坊,齐宝衣手一挥,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

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齐小姐,这小姐是——”

掌柜看向沈骊珠,觉得面生。

“这是我表姐,姓沈。”齐宝衣介绍。

掌柜的道:“沈小姐。”

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水粉胭脂、宝石头面、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

“宝衣,骊珠,真是好巧,你们竟然也来了!”听见声音,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

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挽住她的手,笑盈盈地打趣道:“不对,不对,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

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如薇,莫要拿我取笑了。”

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

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

后来,得知哥哥心仪骊珠,陆如薇从中撮合,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饮宴什么的,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

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把她抛在一边了。

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宴宴一笑,“哪里是取笑了,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

“……自然不是。”她愿意嫁给阿遥的。

“如薇,你再这样,我表姐可要羞死了。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齐宝衣又问道:“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怎么又想起来逛了?”

七宝琉璃坊出名,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

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回答齐宝衣的话,“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这你们都是知道的。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我就到这里来挑了。”

……还有一事。

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

母亲叮嘱她,万不能让旁人知晓。

太子御驾,不日抵达金陵。

听说,东宫姬妾位置空悬。

母亲是希望她……

能被太子看中,纳入东宫。

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

但,能做个侧妃或良娣,也是好的。

陆如薇咬唇,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

所以,一应衣裳妆饰,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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