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桂芳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腿翘着,嗑着我买的开心果。
“妈,创可贴在哪?”
她头都没回。
“药箱在柜子第二层。你轻点找,别把我的保健品弄乱了。”
我打开药箱,翻了半天,一盒创可贴都没有。
“妈,没有了。”
“那就用纸巾缠缠,别耽误做菜。”
我用纸巾裹住手指,血洇出来,红色一圈一圈扩大。
回到厨房继续切菜。
五个小时。
手指上的纸巾换了四次。
下午两点,二十二道菜全部摆上桌。
我站在厨房门口,围裙上全是油渍,头发黏在额头上,左手食指还在渗血。
十五个人坐得满满当当。
方志远替他妈夹菜,方志明给柳曼剥虾。
方婷抱着孩子,吴涛给她盛汤。
没有人给我留位子。
“妈,我坐哪?”
田桂芳筷子一指厨房方向。
“你先把厨房收拾了再出来,乱糟糟的成什么样子。”
方志远头都没抬。
“听妈的。”
那顿饭,我是端着碗蹲在厨房里吃的。
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
只记得手指很疼。
一直疼到正月初七。
03
去年过完年,田桂芳没走。
她三年前搬过来的时候,说是“住两个月”。
两个月变成了三年。
公公方建国还在老家守着他那个建材门市部,说走不开。
其实谁都知道,他是受不了田桂芳,躲清静。
田桂芳把我和方志远那套八十七平的房子,改造成了她的地盘。
客厅米白色的沙发上,铺了红绿花纹的沙发巾。
我养了两年的文竹被挪到阳台晒死了,花盆里种上了她从老家带来的大蒜。
书房的书桌被搬走,换了一个落地鱼缸。
我的书摞进了纸箱,塞在床底。
她有一句话挂在嘴边:“你们小年轻不会过子,得有个长辈盯着。”
盯着的意思是:早上六点半起床做早饭,下班回来做晚饭,周末打扫全屋卫生。
方志远觉得这很正常。
“我妈帮我们看家呢,你做点家务怎么了?”
我说我也上班,朝九晚六,周末还经常加班。
他翻了个白眼。
“我妈一辈子就是这么过来的。”
田桂芳最喜欢在饭桌上挑刺。
盐放多了,“齁嗓子”。
盐放少了,“寡淡得跟喂猪似的”。
肉切厚了,“败家”。
菜炒老了,“你这手艺,也就我们家不嫌弃。”
方志明每周至少来蹭三顿饭。
二十七岁,不上班,说在“创业”。
创的什么业,没人说得清。
但饭量倒是很清楚。
一个人能吃掉半锅红烧排骨。
吃完了往沙发上一躺,鞋也不脱。
有一次我下班回来,看见柳曼穿着我的拖鞋在客厅走来走去。
“嫂子你的拖鞋好软呀,我穿穿哈。”
我看了一眼,那是我上个月刚买的羊毛拖鞋。
一百六十八块。
我说不出“把鞋还我”这种话。
只是晚上默默把拖鞋扔进了垃圾桶。
穿不了了。
不是因为脏。
是因为恶心。
方志远说我小题大做。
“一双拖鞋而已,至于吗?”
至于。
但我没说出口。
那时候的我,还在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