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沈骊珠李延玺小说》这本书在宫斗宅斗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妃弄墨”,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沈骊珠李延玺展开,目前连载中,更新了292222字,最新章节第86章 知她中蛊。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本书又名《嫁东宫》。
一、作品简介
《沈骊珠李延玺小说》小说是网络作者妃弄墨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沈骊珠李延玺。主要讲述了: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她家小……
二、书友评论
文笔和剧情都很吸引我 真的很喜欢男女主之间爱恨纠葛的感情线 并不只是单一的狗血 而是有逻辑的虐心 人物身上的矛盾点特别吸引人 很多人都不太喜欢男主 但其实我真的觉得站在男主的角度 他的所作所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抛去他的性格 他的经历就决定了他会说出那番话 其实在这场对弈之中 男主与皇权才是真正的执棋人 而女主很无辜 成为了棋子 执棋人的眼中只有输赢 没有人会去关注棋子的安危 这是女主的不幸 但却也是权力斗争的必然结果 这就是我认为这篇小说的精彩之处 到头来求权者最终被权力所伤失去爱人 执棋人对废子产生情感无法挽回 而对于女主 更多的是让人惋惜 身为贵妃的姑母为她带去荣光 但却夹杂着利刃 所以到头来也说不清到底是谁的过错 每个人都很矛盾每个人都很复杂 而在这其中交织着爱与恨的感情也更加让人着迷 而身为女主未婚夫的男二 单纯地像与众人复杂的争斗格格不入 不可置否的是他确实很完美 但作者的设定是合理的 这样的人确实适合做死去的白月光 真的很对我胃口 在这种小说里 爱恨交织才足以扣人心弦
作者大大 能不能更快点 哭
三、作品赏析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小说《沈骊珠李延玺小说》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