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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亲后,我成了豪门显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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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亲后,我成了豪门显眼包

作者:乐与礼 分类:现代言情 时间:2026-07-09

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认亲后,我成了豪门显眼包》推荐各位书友一读,这本书的作者是乐与礼,男女主人公是沈今柚江姜。第14章 亲爸上门厨房里,周律青正在炒菜。锅铲翻动的声音,油花溅起的滋滋声,抽油烟机嗡嗡的轰鸣,混在一起。沈棠华站在水池边洗菜,水龙头开着,水流冲在青菜叶子上,哗哗地响。“律青,”她忽然关了水龙头,“...

01.精彩节选

第14章 亲爸上门

厨房里,周律青正在炒菜。

锅铲翻动的声音,油花溅起的滋滋声,抽油烟机嗡嗡的轰鸣,混在一起。

沈棠华站在水池边洗菜,水龙头开着,水流冲在青菜叶子上,哗哗地响。

“律青,”她忽然关了水龙头,“今天去银行了?”

“嗯。”周律青没回头,往锅里撒了一把盐,“办了点事。”

“什么事?”

“存了点钱。”

沈棠华看了他一眼,没追问。

她太了解周律青了。

他不想说的事,问一百遍也问不出来。

但他想说的时侯,不问也会说。

她重新打开水龙头,继续洗菜。

周律青穿了一件深蓝色的T恤,是她去年在商场打折的时候买的,九十九块钱两件,她买了一件给他,一件给周律青的弟弟。

周律青那件洗了无数遍,领口有点松了,但他还是穿着。

他不挑衣服,不挑吃,不挑任何东西。

她有时候觉得,周律青这个人,像一棵树。

种在哪里就长在哪里,不挪窝,不抱怨,风雨来了就挡着,太阳出来了就晒着。

安安静静的,稳稳当当的。

她低下头,继续洗菜。

水从指缝里流过去,凉丝丝的。

她想起十四年前。

那年她二十二岁,刚从医院出来,怀里抱着一个还没满月的婴儿。

她站在医院门口,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婴儿在哭。

她也在哭。

她不知道要去哪里。

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这个孩子以后要怎么办。

她不是小说里面的大女主,内心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或许是小说看多了,总以为自己有和女主一样,从头再来的勇气。

事实上,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

然后周律青出现了。

他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下面,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束花。

不是玫瑰,是雏菊。

白色的,小小的,用报纸包着。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走上来。

“你怎么在这儿?”他问。

她没说话。

她不知道说什么。

他低头看了看她怀里的婴儿,又看了看她。

他没问孩子的父亲是谁。

没问发生了什么。

什么都没问。

他只是把花递给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没有家。

但她跟着他走了。

那天之后,周律青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他给她找房子,给她找工作,给孩子买粉,换尿布,半夜起来喂。

他笨手笨脚的,瓶烫了三次才找到合适的温度,尿布包反了两次,被尿了一身。

但他学会了。

后来她嫁给了他。

嫁给他并不是因为意气用事,也并不是权衡利弊,不是将就。

他是第一个让她觉得不用活这么累的人。

是她见过山顶的风景,知道那里风大,空气稀薄,站不稳。

然后她走下山,看见一棵树。

树下有荫凉,有风,有他递过来的一杯水。

再后来周洲出生了。

他们搬到了Z市,买了这套房子。三楼的,有阳台,阳光好。

子就这么过下来了。

平平淡淡的。

沈棠华把洗好的菜捞起来,沥了沥水,放进盘子里。

她回头看了一眼餐厅。

周律青正在摆筷子,四双,整整齐齐的。

他做什么事都这样,整整齐齐的,不急不慢的。

她忽然觉得,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跟着他走了。

“棠华,”周律青回过头,“菜洗好了吗?”

“好了好了。”她端起盘子走过去,“催什么催。”

“没催,就是问问。”

“问问就是催。”

“......行,我错了。”

沈棠华把盘子放在桌上,瞪了他一眼。

周律青笑了笑,转身回了厨房。

沈棠华站在餐桌前,看着他的背影。

他比她高很多。

她一米六三,他快一米八五了。

他比她瘦。

她生完周洲之后一直没瘦下来,他倒是怎么吃都不胖。

他比她好看。

这是她一直不肯承认的事实。

她低下头,拿起筷子,把菜拨了拨,让汤汁均匀地裹在每一片菜叶上。

“吃饭了......”周律青的声音从客厅里传出来,带着一点笑音。

“沈今柚!周洲!吃饭了!”

沈今柚从房间里出来,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红印子。

周洲从卫生间里冲出来,手上还滴着水,一屁股坐到椅子上。

“洗手。”沈今柚拍了他一下。

“我洗过了!”

“再洗一遍。”

“凭什么!”

“凭你刚才摸了门把手。”

“你刚才不也摸了吗!”

“我没摸,我用脚踢的。”

“......你骗人。”

“你管我骗不骗人,去洗手。”

周洲瘪着嘴,不情不愿地又跑回卫生间。

沈棠华看着这姐弟俩,叹了口气。

“沈今柚,你别老欺负你弟弟。”

“我没有。”沈今柚拉开椅子坐下,理直气壮,“我这是教育他。”

“你那是教育吗?你那叫欺负。”

“妈,你这话说得不对。欺负是无缘无故的,我这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他手脏。”

沈棠华深吸一口气,决定不跟她争了。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女儿了。

嘴皮子利索,脑子转得快,歪理一套一套的,你跟她争,她能跟你争到明天早上。

周洲从卫生间跑回来,这次是真的洗了手,指甲缝里都净净的。

他爬上椅子,抓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爸,你做的红烧肉越来越好吃。”

“就你嘴甜。”周律青笑着坐下来。

“姐,你尝尝。”周洲又夹了一块,放到沈今柚碗里。

沈今柚看了他一眼。

这小子,刚才还跟她吵架呢,这会儿又给她夹菜。

“你是不是又想什么了?”她狐疑地问。

“没有!”周洲瞪大眼睛,“我就是觉得好吃,想让你也尝尝。”

沈今柚把红烧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

嗯,确实好吃。

“还行吧。”她说。

“什么叫还行?明明就是很好吃!”周洲不服气。

“好吃就好吃呗,你激动什么?”

“我没激动!”

“你声音都变了。”

“那是因为......因为我嗓子不舒服!”

“嗓子不舒服你还吃红烧肉?”

“我......”

“行了行了。”沈棠华敲了敲桌子,“吃饭,别说话。”

姐弟俩对视了一眼,同时低下头扒饭。

周律青在旁边笑着摇头。

晚饭后,沈棠华在厨房洗碗。

周律青站在旁边擦盘子,擦完一个递给她,她放进消毒柜里。

两个人配合了很多年,动作默契,不用说话就知道对方要什么。

Z市的夜晚不算安静,远处有车流的声音,近处有虫鸣,楼下有人遛狗,狗叫了两声,被主人呵斥住了。

薄瑾辰坐在车里,车窗降了一条缝,夜风从缝隙里钻进来。

他在这个小区外面停了三天了。

第一天,他把车停在学校对面,看沈今柚从校门口跑出来,看她在烤肠摊前眼巴巴地等,看她接过梁嘉晖递过来的五块钱,看她笑得没心没肺。

第二天,他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看她背着书包上学,看她踩着影子走路。

看她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回头冲楼上喊了一声“梁嘉晖你快点”,然后楼上的窗户打开,一个男生的脑袋探出来,说“催什么催”。

第三天,他坐在这里,从下午坐到晚上。

他看见沈今柚四个人肩并肩的走。

他看见周洲踩了沈今柚的影子,沈今柚没理她他,他又踩了一下,沈今柚还是没理,他又踩了一下,沈今柚终于开口说了句什么。

他没听清,但他看见沈今柚笑了。

和他记忆里某个人的笑一模一样。

薄瑾辰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沈棠华。

他二十九岁,意气风发,什么都不怕。

她二十一岁,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

他们是在一个校友会上认识的。

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头发披着,站在阳台上吹风。

他走过去,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说:“关你什么事。”

他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被人怼,也是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把他当回事。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后来他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跪在她面前求婚。

她答应了。

他以为故事会这么走下去。

结婚,生孩子,一家三口,白头偕老。

但故事没有这么走。

他的母亲不同意。

薄家在京城是有头有脸的世家,怎么可能娶一个没背景没家世的外地女孩?

他的父亲沉默不语,但沉默就是态度。

他的兄弟姐妹冷嘲热讽,说他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他抗争过。

他和家里吵了无数次,摔了无数东西,说了无数狠话。

但他失败了。

他母亲去找了沈棠华。

他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

他只记得那天晚上,沈棠华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她说:“我们分手吧。”

他说:“为什么?”

她说:“不为什么。”

然后她挂了电话,再也没接过。

他找了她三个月,翻遍了整个京城,找不到。

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净净。

他以为她去了别的城市,以为她嫁了别人,以为她忘了他。

他不知道她怀孕了。

他不知道她一个人去了医院,一个人生了孩子,一个人抱着婴儿站在医院门口,不知道该去哪里。

他什么都不知道。

十五年。

他什么都不知道。

薄瑾辰睁开眼睛,眼底是红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边的东西。

一个粉色的书包。

是他今天下午去商场买的。

他不知道十四岁的女孩喜欢什么,在商场里转了半个小时,最后导购小姐推荐了这个。

粉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兔子,拉链上挂着一个毛茸茸的兔子挂件。

他还买了一套文具,一个保温杯,一条围巾。

围巾是浅灰色的,羊绒的,很软。

他摸了摸那条围巾,指尖在绒面上停留了两秒。

然后他推开车门。

助理坐在副驾驶上,吓了一跳:“先生?”

“我上去一趟。”

“现在?”助理看了看手表,“都八点多了......”

“现在。”

薄瑾辰推开车门,长腿迈下车。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站在车旁边,抬头看了一眼三楼的窗户。

窗户亮着灯,纱帘拉着,看不清里面,但能看见人影晃动。

他深吸一口气,关上车门。

“先生,这些东西......”助理从后座拎出大包小包。

“拿着。”

薄瑾辰抬脚往小区里走。

他走进去,沿着水泥路往里走。

他走到3栋单元门口,停下脚步。

单元门用一块砖头抵着,虚掩着。

他推开门,走进去。

楼道里有点暗,声控灯不太灵敏,他跺了一下脚,灯亮了。

他看了一眼楼梯。

三楼。

他一步一步地往上走,皮鞋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走到二楼拐角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

很重,很快。

他活到四十四岁,做过无数决策,签过无数合同,开过无数会议。他以为自己已经不会紧张了。

但他现在紧张得手心全是汗。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上走。

三楼。

302。

门是防盗门,银灰色的,漆面有些地方剥落了,露出底下的铁色。

门框上贴着一张褪色的春联,只剩半边,写着“岁岁平安”。

门把手旁边贴着一张贴纸,是一只卡通兔子,耳朵被撕掉了一只。

薄瑾辰站在门前,抬起手,手指悬在门铃上方。

他犹豫了三秒。

然后按了下去。

“叮咚”

门铃响了。

屋里传来脚步声。

然后门开了。

开门的是沈棠华。

她穿着一件家居服,头发扎成低马尾,脸上没有化妆。

她看见薄瑾辰的瞬间,表情变了。

从疑惑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警惕。

“薄瑾辰,你来做什么?”

她的声音每一个字都带着刺。

薄瑾辰站在门口,看着这个他找了十五年的女人。

她老了。

瘦了。

但她的眼睛没变。

还是那么亮,那么倔,那么锋利。

像一把刀。

“棠华。”他叫她的名字,声音有点哑。

沈棠华没应他。

她靠在门框上,一只手撑着门框,另一只手攥着门把手。

她的姿态是防御性的,像一只护崽的母猫。

“我问你,你来做什么?”她又问了一遍,声音更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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