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精彩节选
凌晨四点,香港,大屿山,宝莲禅寺。
天还没亮。山里的雾很重,重得像一床湿透的棉被,压在山头,压在树梢,压在寺庙的瓦片上。风从海面上吹来,带着咸味,带着凉意,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腥。雾在风里翻滚,像一条巨大的白蛇,缠绕着整座山。
宝莲禅寺的山门还没有开。两扇木门紧闭着,门上的铜环在风里轻轻晃动,发出细微的叮当声,像远方的风铃。门前的石阶上坐着一个老和尚,穿着灰色的僧袍,手里拿着一串念珠,一颗一颗地拨,拨得很慢,很稳,像是在数这世上的罪孽。
了尘。
他今年六十七岁,出家四十二年。他忘了俗家的名字,忘了俗家的父母,忘了俗家的一切。但他没有忘记一个人——他的弟弟,裴九。
他每天凌晨四点起床,打坐,诵经,然后坐在山门口,等天亮。他等了四十二年,等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等一个人,也许是在等一句话,也许是在等一个永远不会来的答案。
今天,他要等的人来了。
山路的雾里亮起了两盏灯,黄色的,昏黄的,像两只困倦的眼睛。一辆黑色的轿车从雾里钻出来,无声无息,像一头从深海里浮上来的鲸。车停在石阶下,门开了,一个人走下来。
裴九。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金丝眼镜擦得锃亮。他的手里没有公文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现代化的东西。他只带了一样东西——一束白色的菊花,用白色的纸包着,扎着一白色的丝带。
他走上石阶,走到了尘面前,停下。
“哥。”他叫了一声。
了尘没有抬头。他的手继续拨着念珠,一颗,一颗,一颗。
“你来了。”了尘的声音很平,平得像没有风的湖面。
“来了。”
“今年带的是什么花?”
“菊花。白的。”
“去年是百合。”
“前年是马蹄莲。”
“你每年都换一种花。为什么?”
裴九沉默了一会儿。雾在他的眼镜片上凝成了细小的水珠,他没有擦。
“因为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花。”
了尘的手停了一下。只有一下。然后继续拨。
“她不会在意你带什么花的。”
“我知道。”
“知道还换?”
“因为我在意。”
了尘抬起头,看着弟弟。他的眼睛很老,老得像两口枯井,但枯井的深处,还有水。那水很清,很凉,很深。
“你每年都来,每年都带花,每年都说对不起。但她听不到了。”
“我知道。”
“那你还来?”
裴九把菊花放在山门旁边,靠着门框。白色的花瓣在雾里显得更白了,白得像纸,像雪,像一个人的脸。
“哥,我今年可能来不了了。”
了尘看着他,没有说话。
“有人要我。”裴九说。“一个叫任平生的人。五年前我动了他的女人,他等了五年,现在来找我了。”
“你怕?”
“不怕。但我不想死在这件事上。”
“那你想死在哪件事上?”
裴九没有回答。他转过身,看着山下的雾。雾很厚,看不到路,看不到车,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知道路在哪,车在哪,东西在哪。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迷过路。
“哥,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帮我找到她。告诉她,我对不起她。告诉她,我这辈子做的所有事,都不是为了我自己。”
了尘沉默了很久。念珠在他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又一圈。
“她不会信的。”
“我知道。”
“知道还让我去?”
“因为你是和尚。和尚不打诳语。你说的话,她会信。”
了尘站起来。他的腿不太好,站起来的动作很慢,像一棵老树从土里拔起。他走到裴九面前,看着弟弟的脸。六十七岁的哥哥,六十二岁的弟弟。两张脸,一个像,一个不像。了尘的脸是圆的,慈眉善目;裴九的脸是长的,棱角分明。但他们的眼睛是一样的——深,亮,像两口井。
“九儿,”了尘叫了他的小名,这是四十二年来的第一次。“你去吧。该做的事,做完。该还的债,还清。然后回来。”
“回来哪里?”
“回来这里。山门永远开着。”
裴九看着哥哥,看了很久。雾在他的眼镜片上凝成了水珠,一滴一滴地往下流,像眼泪。
“好。”他说。
他转身,走下石阶,走进雾里。黑色的轿车亮起了灯,引擎发动,声音很轻,像一声叹息。车走了,雾重新合拢,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了尘站在山门口,手里拿着那串念珠,看着弟弟消失的方向。他的嘴唇在动,但没有声音。他在念经。念了一辈子的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希望能听一次。
早晨七点,香港,东涌,行人隧道。
这条隧道不长,只有两百米。但它很窄,窄得只能并排走三个人。灯光是白的,白得发青,照在墙上,墙上的瓷砖有的掉了,露出灰色的水泥,像一块块伤疤。隧道的两端是出口,出口处有光,但光很远,很小,像两颗遥远的星星。
任民站在隧道中间,背靠着墙,双手在口袋里。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冲锋衣,拉链拉到下巴,帽子没有戴,头发被隧道的风吹得有些乱。他的眼睛看着隧道的一端,那里还没有人。
老鬼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嘴里叼着一烟,没有点。他的左手在口袋里,口袋里有一把折叠刀,刀锋很窄,很薄,像一片柳叶。他的右手垂在身侧,手指微微弯曲,随时可以握拳。
程序站在更后面,面前架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跑着代码。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但速度比平时慢了一些——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他在等。等一个人。
“程序,”任民头也不回地问,“幽灵还在查我们吗?”
“在。他进了酒店的监控系统,看到了我们离开的时间。他知道我们来了香港,但不知道我们来了这里。”程序推了推眼镜。“老板,他的技术比我好。”
“比你好好多少?”
“好很多。如果他是一把刀,我就是一针。”
任民没有回头,但嘴角动了一下,像是在笑。“针也能人。”
“针不死幽灵。”程序的手指停了一下。“他来了。”
“什么?”
“幽灵。他找到了我的IP。他在攻击我的防火墙。”程序的手指又开始飞了,这一次快得像闪电。“他在试探我的防线,像一只猫在试探一个洞。他知道我在里面,他要把我出来。”
“能守住吗?”
“能。但守不了太久。他的手法比我老练,经验比我丰富。我最多能撑一个小时。”
任民看了看手表。七点零三分。裴九从宝莲禅寺到东涌,需要四十分钟。如果他七点从寺里出发,七点四十到缆车站,八点到东涌,八点十分到这条隧道。还有一小时。
“撑一个小时。”任民说。“够了。”
程序没有再说话。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屏幕上代码滚动,像一条奔流的河。他的额头上有汗,不是因为热,是因为集中。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屏幕、键盘、代码,和那个躲在网络深处、像幽灵一样看不见摸不着的人。
隧道的另一端传来了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脚步很稳,很沉,像是练过的。
任民没有动。他靠着墙,双手在口袋里,看着那三个黑影从隧道的那一端走过来,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男人,四十多岁,光头,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T恤下鼓鼓囊囊的,不是肌肉,是伤疤。他的脸上有一道疤,从左眉拉到右嘴角,把脸分成了两半,像一张被撕碎又拼起来的地图。他的手里没有武器,但他的拳头很大,大得像两把铁锤。
他叫铁头,裴九的头号打手。在香港的地下世界里,没有人不知道铁头。他打过黑拳,打过地下擂台,打过泰国拳王。他打过一百三十六场,赢了九十九场,输了三十七场。输的那些场,不是因为他打不过,是因为他收了钱。
“任平生?”铁头走到任民面前,停下,叫他的名字。
“是我。”
“九爷让我来接你。”
“接我去哪?”
“喝茶。九爷喜欢喝茶,尤其是普洱。他说,普洱就像人生,越陈越香。”铁头的声音很粗,像砂纸磨过铁皮。
“我不喝普洱。”
“那喝什么?”
“白开水。”
铁头笑了。他笑的时候,脸上的疤被扯动了,像一条活过来的蜈蚣。“九爷说,你会这么说。他说,任平生这个人,不喝酒,不喝茶,只喝白开水。因为他要保持清醒。”
任民看着铁头,看了两秒。“你们九爷,很了解我。”
“他了解所有人。”铁头侧身,让开身后的路。“走吧。车在外面。”
任民没有动。老鬼动了。他走到任民前面,面对着铁头,把嘴里那没点的烟拿下来,放在口袋里。
“铁头,”老鬼叫他的名字,“十年不见,你老了不少。”
铁头看着老鬼,看了很久。他的眼神从凶狠变成了疑惑,从疑惑变成了惊讶,从惊讶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旧友重逢的复杂情绪。
“鬼手?”铁头的声音变了,不再那么粗。“你还活着?”
“活着。活得不好,但活着。”
“你什么时候跟了任平生?”
“五年前。”
“你知道他是九爷的敌人?”
“知道。”
“那你还跟他?”
老鬼看着铁头,看着那张被疤分成两半的脸。十年前,他们一起打过黑拳,一起喝过酒,一起在尖沙咀的夜市上吃过鱼蛋。那时候的铁头,没有这道疤,没有这么凶,没有这么冷。那时候的铁头,会笑,会哭,会喝醉了抱着电线杆唱歌。
“铁头,”老鬼说,“收手吧。裴九不是在保你,他是在用你。用完了,你就没用了。”
铁头的脸色变了。不是愤怒,是恐惧。那种恐惧很深,深到藏在眼睛的最深处,平常看不到,但被戳中了,就会翻出来。
“你不懂。”铁头的声音低了下去。
“我懂。”老鬼说。“你跟了裴九十五年,你替他打了多少人,你替他挡了多少刀,你替他坐过牢。但他给过你什么?钱?房子?车?那些东西,你用得安心吗?”
铁头沉默了。隧道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头顶水管滴水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鬼手,你说这些,没有用。”铁头的声音很沉。“我已经走不了了。”
“为什么?”
“因为我欠他的。十五年前,我在黑市打拳,被人下了药,差点死在擂台上。是他救了我。他把我送到医院,付了医药费,给我找了工作。我的命,是他的。”
老鬼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伸出手,握住了铁头的手。不是握手,是握拳头。铁头的拳头很大,老鬼的手包不住,但他握得很紧。
“铁头,你欠他的命,还了十五年。够了吧?”
铁头的手在发抖。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铁头这个人,从十五岁开始就没有哭过。打了十年黑拳,身上一百多处伤,没有哭过。坐了三年牢,被人捅了一刀,没有哭过。但今天,被老鬼握着手,他差点哭了。
“鬼手,你走吧。”他松开手,后退了一步。“我不拦你。但前面还有人。他们不会像我一样。”
“我知道。”老鬼说。“铁头,谢谢你。”
铁头没有说话。他转过身,走向隧道的另一端。走了几步,停下来,没有回头。
“鬼手,九爷今天不在隧道里。他在办公室等你们。隧道的尽头,有人接你们。小心。”
他走了。脚步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消失在隧道的那一端。
任民看着老鬼。“他是你朋友?”
“以前是。”
“现在呢?”
“不知道。”老鬼从口袋里拿出那烟,又叼在嘴里。“走吧。前面还有人。”
程序的手指在键盘上猛地一敲。“老板,幽灵突破了第一道防火墙。他进来了。”
“还有多久?”
“四十分钟。最多四十分钟。”
“够了。”任民迈开步子,走向隧道的另一端。老鬼跟在后面。程序合上笔记本电脑,抱在怀里,跑着跟上去。
隧道的另一端,出口处,站着五个人。
不是三个,是五个。五个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墨镜,双手交叠在身前,站成一排,像五黑色的柱子。他们的腰间鼓鼓囊囊的,那是枪。
中间的那个人,不是铁头。是一个更年轻的男人,三十出头,寸头,脸上没有疤,但眼神很冷,冷得像冬天的铁轨。他叫阿森,裴九的贴身保镖,也是裴九手下最能打的人。他不打黑拳,不打擂台,他只打一种架——要命的架。
“任先生,”阿森开口,声音很轻,很平,没有感情。“九爷在办公室等您。请上车。”
路边停着两辆黑色的奔驰,引擎没有熄,排气管冒着白烟。车门开着,里面坐着司机,戴着白手套,目不斜视。
任民看着阿森,看了两秒。“如果我拒绝呢?”
阿森的手伸向腰间。“那我会很为难。”
老鬼挡在任民前面。他的手也伸向了口袋,口袋里是那把折叠刀。
“阿森,”老鬼说,“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鬼手。十年前香港地下拳场的冠军。退役后给人当保镖。”阿森的声音还是那么平。“但你老了。鬼手,你老了十二岁。你的手慢了,你的腿慢了,你的反应慢了。你打不过我。”
老鬼没有说话。他知道阿森说的是事实。他老了。十二年前,他可以一打五,不喘气。现在,他打一个都费劲。但他没有退。不是因为不怕,是因为身后站着的人,是他的老板。
“老鬼,让开。”任民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老鬼犹豫了一下,侧身让开。
任民走到阿森面前,看着他的眼睛。两个人的距离不到半米。
“阿森,你是哪里人?”
阿森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任民会问这个问题。
“黑龙江。”
“黑龙江哪里?”
“哈尔滨。”
“哈尔滨哪个区?”
“道里。”
“道里哪条街?”
阿森沉默了。他的眼神变了,不再是冷的,是乱的。
“你查过我?”他问。
“没有。”任民说。“但我认识一个人,也是哈尔滨道里的。他叫赵铁军,外号‘铁子’。他跟你一样,给一个老板当保镖。后来老板出事了,他挡了,死了。他死的时候,手里握着一张照片——他女儿的照片。他女儿今年应该七岁了,在哈尔滨老家,跟住。他不知道他女儿长什么样,因为他从女儿满月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阿森的手停在腰间,没有拔枪。
“阿森,你的女儿多大了?”
阿森的手开始发抖。“我没有女儿。”
“你有。她叫阿瑶,今年四岁。她在哈尔滨道里区的一家幼儿园上学,中班。她每天中午都会吃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她喜欢吃面,不喜欢吃鸡蛋。她把鸡蛋挑出来,放在盘子边上。老师说她很多次,她不听。”
阿森的眼泪掉了下来。无声地,一滴一滴地,从墨镜后面流出来,流过脸颊,滴在西装上。
“你怎么知道?”他的声音在发抖。
“因为你老婆来找过我。”任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他。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抱着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两个人都在笑。背景是一个幼儿园的门口,门上有四个字:“阳光乐园”。
阿森接过照片,手抖得几乎握不住。他看着照片上的女人和孩子,看了很久。那个女人是他老婆,那个孩子是他女儿。他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她们了。他不敢回去,因为裴九不让他回去。裴九说,做这一行,不能有牵挂。有牵挂,就会死。
“你老婆说,”任民的声音很轻,“她不要你回去。她只要你活着。活着,就还有机会。”
阿森把照片贴在口,闭上眼睛。他的肩膀在抖,但没有声音。他在哭,但没有声音。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一个从不怕死的保镖,一个手里握着枪的人,站在香港东涌的一条行人隧道里,哭得像个孩子。
“任先生,”他的声音哑了,“你走吧。前面没有别人了。车给你们,钥匙在车上。”
“你呢?”
“我在这里待一会儿。”阿森蹲下来,抱着膝盖,低着头。“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任民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身,走向那两辆奔驰。老鬼跟上去。程序抱着电脑跑上去。
引擎发动了。车子驶出东涌,驶向中环。
程序的手指还在键盘上飞。“老板,幽灵突破了第二道防火墙。他还在追。”
“还有多久?”
“二十分钟。”
“够了。”
上午八点三十分,香港,中环,九龍有限公司大厦。
这栋楼不高,只有二十层,但它是中环最贵的写字楼之一。每一层的租金,够一个普通家庭吃一辈子。大厦的外墙是玻璃的,深蓝色的,在阳光下反射着光,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门口站着两个保安,穿着制服,戴着帽子,腰间的对讲机发出滋滋的电流声。
任民下了车,抬头看着这栋楼。二十层,裴九的办公室在顶层。他曾经在五年前的黑客行动中,通过程序的黑客技术,看到过那间办公室的照片——落地窗,红木桌,一幅字,写着“宁静致远”。和沈伯年的茶室里那幅字一样。
不是巧合。裴九和沈伯年,是同一种人。他们都喜欢“宁静致远”这四个字。但他们做的事,离宁静很远,离致远更远。
“老板,”程序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幽灵突破了第三道防火墙。他进了我的系统。他在看我。”
“让他看。”任民走进大厦的大堂。大堂很宽敞,地板是大理石的,亮得能照出人影。天花板上吊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灯,灯是关的,但阳光透过玻璃幕墙照进来,水晶灯折射出无数道光,像一场小型的烟火。
前台坐着一个女人,三十多岁,短发,化着精致的妆,穿着黑色的职业装。她的名牌上写着:“林美玲,行政经理”。
“先生,请问您找谁?”她的声音很甜,甜得像一颗过期的糖。
“裴九。”
林美玲的笑容僵了一瞬。“先生,您有预约吗?”
“有。五年前的预约。”
林美玲的手指按在电话上,没有按下去。她看着任民,又看了看他身后的老鬼和程序。她的眼神在判断——这几个人,是来谈生意的,还是来找麻烦的。
“先生,请稍等。”她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说了几句粤语。任民听不懂,但他看到了她的脸色——从白变红,从红变白。
她放下电话,站起来。“先生,请跟我来。”
她走到电梯前,刷了一张卡,按了二十楼的按钮。电梯门开了,她侧身让开。“九爷在办公室等您。”
任民走进电梯。老鬼和程序跟进来。电梯门关上了。
电梯里很安静,只有电梯运行的嗡嗡声。楼层数字在跳——1,2,3,4,5……任民看着那些数字,心里在数。十九,二十。
电梯停了。
门开了。
走廊很长,铺着灰色的地毯,墙上挂着画——不是名画,是照片。黑白的,都是同一个人——一个女人,年轻,漂亮,长头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海边,笑得很开心。每一张照片里,她都在笑。笑着看镜头,笑着看海,笑着看花,笑着看天。
程序看着那些照片,忽然说了一句:“这是裴九的妻子?”
“不是。”任民说。“是他女儿。”
“女儿?”
“他女儿叫裴念,十九岁那年死了。车祸。”任民看着照片上那个笑着的女孩。“她死的那天,裴九在香港。他在开会,没有接到她的电话。她打了七个电话,他一个都没接。她死的时候,手机屏幕上还显示着‘爸爸’两个字。”
程序沉默了。
他们走到走廊的尽头,一扇木门前。门是红木的,很重,很厚,门上的铜环是两只狮子,张着嘴,露着牙。
任民推开了门。
办公室很大。落地窗,红木桌,一幅字——“宁静致远”。和照片里一样。但不一样的是,窗前站着一个人。不是裴九,是一个女人。
她转过身来。
短发,瘦脸,左耳后面有一颗黑痣。顾念真。
任民的瞳孔猛地一缩。“你怎么在这?”
顾念真看着他,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愧疚,只有一种很累很累的东西。
“任先生,对不起。”她说。“我没有把名单给你。”
“什么?”
“我给你的iPad里,名单是假的。真的名单,我一直带在身上。”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银色的,很小。“我弟弟不在深圳。我弟弟一直在香港。在裴九手里。”
任民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不是开心的笑,是那种——终于明白了一件事的笑。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是裴九的人。”
“不是一开始。是后来。”顾念真的声音开始发抖。“沈伯年被抓以后,裴九找到了我。他说,如果我帮他做一件事,他就放了我弟弟。那件事,就是把你引到香港来。”
“引到香港来?”
“对。他不在深圳等你,他在香港等你。因为香港不是你的地盘。在这里,你什么都没有——没有人,没有关系,没有退路。”
任民看着她,点了点头。“所以铁头是故意放我们过来的。阿森也是。他们都是裴九的棋子。他们的任务不是拦我,是让我以为我在赢。”
“是。”
“然后呢?”
顾念真身后的门开了。
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穿着白色的亚麻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脸上带着笑,那种笑不是开心,是那种——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的笑。
裴九。
“任平生,”他走到红木桌前,坐下来,翘起二郎腿。“五年不见,你瘦了。”
任民看着他,没有说话。
“坐。”裴九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喝茶,还是白开水?”
任民没有坐。他站在那里,看着裴九。两个男人,隔着三米的距离,对视。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坐着的那个看起来很放松,站着的那个看起来很紧张。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谁是真的放松,谁是真的紧张。
“裴九,”任民开口,“你女儿的照片,走廊里那些,拍得很好。”
裴九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眼神变了一瞬。只有一瞬。
“你查过我。”
“查过。五年前就查过。”任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十九岁,长头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海边,笑得很开心。和走廊里那些照片,是同一个女孩。
“你女儿叫裴念。十九岁那年,在加拿大,车祸。她死之前,给你打了七个电话。你一个都没接。”
裴九的笑容终于消失了。他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你说这些,想表达什么?”他的声音很低。
“想表达——你也是一个普通人。你有软肋。你的软肋,是你女儿。”
裴九的手握成了拳头。他的指节发白,青筋暴起。但他的脸上,又恢复了那种笑。
“任平生,你很聪明。但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我女儿死了。她没有软肋了。一个没有软肋的人,谁也打不倒。”
任民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笑了。
“裴九,你说错了。你女儿没有死。”
办公室里的空气凝固了。
裴九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你说什么?”
“你女儿没有死。”任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照片上是一个女孩,二十三四岁,长头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一个花园里,手里拿着一束向葵。她的脸,和走廊里那些照片上的女孩,一模一样。
“这是上个月拍的。在温哥华。她在一家花店工作,每天卖花,下班以后去公园喂鸽子。她活得很好。”
裴九的手开始发抖。他拿起那张照片,看着,看了很久。他的眼泪掉了下来,无声地,一滴一滴地,落在照片上,落在女儿的脸上。
“不可能。”他的声音在发抖。“我亲眼看到她的尸体——”
“你看到的是一个假的。真正的裴念,被人救了。救她的人,叫陈明远。”
裴九猛地抬起头。“陈明远?”
“对。陈明远。你女儿出车祸的时候,陈明远正好在加拿大参加一个医学会议。他路过现场,看到她还有呼吸,就把她送到了医院。她活了下来。但她失忆了。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你,不记得任何人。”
裴九的眼泪流得更厉害了。他摘下眼镜,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但擦不。
“她在哪?”他的声音哑了。
“她在温哥华。她不知道你是她爸爸。她以为她是一个孤儿。她每天卖花,喂鸽子,过得很快乐。”任民看着他。“裴九,你想见她吗?”
裴九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看着女儿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儿,在笑。笑得那么开心,那么无忧无虑,像一个从来没有受过伤的人。
“我不能见她。”他的声音很轻。
“为什么?”
“因为我做了太多错事。我没有脸见她。”
任民沉默了一会儿。“裴九,你女儿每天早上八点,都会去温哥华市中心的煤气镇,在一家叫‘花语’的花店上班。她每天都会在门口摆一桶向葵,五加元一支。她喜欢看到有人买她的花。”
裴九闭上眼睛。他的肩膀在抖。他在哭,但没有声音。
“任平生,”他睁开眼睛,看着任民,“你想要什么?”
“我要你自首。”
“自首?”
“对。自首。交出长夜集团的所有资料,配合调查,指认同伙。你做了多少错事,法律会给你公正的判决。但你女儿,会知道你是一个愿意认错的人。”
裴九沉默了很久。办公室里安静得能听到窗外海鸥的叫声,嘎,嘎,嘎。
“如果我拒绝呢?”
“你不会拒绝。”
“为什么?”
“因为你女儿每天早上八点都会在煤气镇卖花。你想去看她。哪怕远远地看一眼,你也想。”
裴九看着任民,看了很久。然后他笑了。不是那种掌控一切的笑,是一种很苦很苦的笑。
“任平生,你赢了。”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U盘,放在桌上。黑色的,比顾念真那个大一些。
“这里面,是长夜集团的全部资料。所有成员,所有交易,所有证据。你拿去吧。”
任民拿起U盘,放进口袋。
“裴九,谢谢你。”
“不用谢我。谢陈明远。他救了我女儿的命。”裴九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维多利亚港。海是蓝的,天是灰的,船是白的,风是咸的。和每一天一样。
“任平生,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帮我告诉陈明远的儿子——陈曦。告诉他,他爸是好人。我裴九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陈明远是其中一个。”
任民看着他,点了点头。“好。”
他转身,走向门口。老鬼和程序跟上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没有回头。
“裴九,你女儿喜欢向葵。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向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
裴九站在窗前,看着海。他的手放在玻璃上,冰的,凉的。他想起了女儿小时候,总是缠着他,要他讲故事。他讲了一个又一个,讲到最后,女儿睡着了,小手还抓着他的手指,不肯松。
“念念,”他轻声说,“爸爸对不起你。”
窗外,一只海鸥飞过,叫了一声,声音很尖,像一个人在哭。
上午十点,香港,中环,九龍有限公司大厦楼下。
任民走出大厦,阳光照在脸上,刺得他眯起了眼睛。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海的味道,有汽车尾气的味道,有自由的味道。
程序抱着电脑,手指还在键盘上飞。“老板,幽灵撤退了。他走了。”
“为什么?”
“不知道。也许是他发现没有什么可查的了。”程序合上电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我活了。”
老鬼站在旁边,叼着那没点的烟,看着天空。天空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过的布,没有一丝云。
“老板,”老鬼说,“我们赢了?”
“赢了。”任民说。“但还没结束。”
“还要做什么?”
“回家。结婚。”任民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了。
“夜雨。”
“任平生。”电话那头,沈夜雨的声音在发抖。“你还好吗?”
“我很好。裴九自首了。名单拿到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今晚。”
“我等你。”
“好。”
他挂了电话。阳光很好,风很好,一切都很好。
他走向路边,准备打车去机场。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不是电话,是短信。号码是沈夜雨的。
他打开。
只有一行字:
“任平生,我怀孕了。”
任民站在香港中环的人行道上,手里拿着手机,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老鬼走过来。“老板,怎么了?”
任民没有回答。他把手机收起来,看着天空。天空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过的布。
他笑了。
笑得很轻,像风吹过湖面。
然后他哭了。
哭得没有声音,但眼泪止不住。
老鬼和程序站在旁边,谁也没有说话。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知道,老板今天经历了太多。笑和哭,有时候是一样的。
任民擦了擦眼泪,深吸了一口气。
“走,”他说,“回家。”
上午十一点,深圳,福田区,沈静的家。
沈夜雨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张验孕单,看着上面的字——“阳性”。她的手在发抖,但不是因为怕,是因为高兴。她高兴得想哭,但忍住了。她要等任民回来,当着他的面哭。
方晴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本《天龙八部》,翻到第三十二回。她没有看,她在看沈夜雨。
“嫂子,你怎么了?”
“没事。”
“你哭了。”
“没有。”
“你有。你眼睛红了。”
沈夜雨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湿的。
她笑了。
“方晴。”
“嗯。”
“你要当姑姑了。”
方晴愣了一下。“姑姑?”
“对。姑姑。我肚子里,有一个小宝宝。”
方晴看着沈夜雨的肚子,看了很久。然后她放下书,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沈夜雨的肚子。手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叶。
“宝宝,”她说,“你好。我是方晴。我是你姑姑。”
沈夜雨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抱住方晴,哭得浑身发抖。方晴被她抱着,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也伸出手,抱住她。
“嫂子,你别哭了。哭了不好看。”
“我不管。”
“那你就哭吧。我陪你。”
方晴也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但她就是忍不住。
窗外的阳光很好。深圳的天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过的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