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境到北燕京城,按正常行军速度,需要走十二天。
萧衍之的车队走得慢,不是因为走不快,而是因为林笑笑的身体经不起颠簸。她在大婚前夜就从悬崖上摔下来过,后来又带着伤骑马跑了三天三夜,腿上和背上的伤口一直没好利索。第二天的路程还没过半,她就发起了高烧。
石头第一个发现的。
车帘掀开的时候,林笑笑正蜷缩在坐垫上,脸烧得通红,嘴唇裂起皮,呼吸又急又浅。她迷迷糊糊地睁眼看了石头一眼,嘟囔了一句“别吵,我睡会儿”,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石头吓得差点把粥碗扔了,连滚带爬地跑去禀报。
萧衍之来的时候,林笑笑已经烧得开始说胡话了。她说的话含糊不清,但有几个字他听得很清楚——“陆时安,你别走”。还有一个名字,不是陆时安,也不是沈昭宁,而是“笑笑”。她自己叫自己笑笑。
他蹲下来,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烫得能煎鸡蛋。
“叫军医。”他说。
陈昭在一旁犹豫了一下:“大将军,她只是个俘虏……”
“我说,叫军医。”
军医来得很快,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姓孙,跟了萧衍之十年。他把了脉,看了伤口,眉头皱得像麻花。
“大将军,这位姑娘身上的伤拖太久了。腿上的皮甲磨破了皮,没有及时处理,现在已经开始溃烂。再加上连奔波,身体亏空太大,这烧要是退不下去,恐怕……”
孙军医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已经很清楚了。
萧衍之看着林笑笑的脸。她的脸色白得像纸,只有两颊烧出两团不正常的红。她的眉头皱着,嘴唇在动,不知道在说什么梦话。
他忽然想起她说过的那些话——“我没有绣花的命,我生来就是亡国的公主”,“就算要死,我也要咬下你一块肉”,“我叫林笑笑”。
林笑笑。不是沈昭宁,不是大梁公主,不是亡国俘虏。是一个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连自己的身体都不是自己的女人。
“开药方。”他说,“用最好的药。”
“大将军,最好的药在京城太医院,咱们军中……”
“让人快马去取。两天之内,我要看到药。”
陈昭和孙军医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震惊。为了一个俘虏,动用军中最好的驿马,往返三百里去京城取药——这已经不是“优待俘虏”能解释的了。
但没有人敢问为什么。
萧衍之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只知道,她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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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笑笑烧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里,车队没有赶路,而是就地扎营,在一条小河边的平地上停了下来。萧衍之把最好的帐篷让给她住,把自己的被褥给她盖,还让石头在帐篷里点了一盆炭火——虽然这会儿才初秋,夜里本用不着。
石头每天给她喂药、喂水、擦身子,忙得脚不沾地。萧衍之每天来看她三次,早中晚各一次,每次都是站在帐篷门口,看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他从来不进去,也从来不说话。
陈昭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不止一次劝萧衍之:“大将军,咱们这样耽误下去,京城那边怎么交代?皇上等着见这个公主,咱们拖一天,皇上就不高兴一天。”
萧衍之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字:“等。”
等什么?他没有说。
陈昭觉得他在等她醒来,又觉得不是。大将军的眼神不像是等在等一个俘虏醒来,更像是等在等一个答案。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答案。
第四天早上,林笑笑的烧终于退了。
她醒来的第一句话是:“我饿。”
石头喜极而泣,连滚带爬地跑去端粥。林笑笑看着他跑出去的背影,心想这小孩要是搁在现代,应该还在上初中,被父母催着写作业,而不是在战场上端粥喂药。
萧衍之是在她喝粥的时候进来的。
他没敲门——当然没有门,帐篷只有帘子。他一掀帘子就进来了,看见林笑笑正捧着一碗粥喝得稀里呼噜,脸上还挂着没擦净的粥渍。
“醒了?”他说。
林笑笑抬头看了他一眼,嘴里还含着一口粥,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
萧衍之在帐篷门口站了一会儿,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进来。最终他还是走了进来,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长腿一伸,姿态随意得好像这是他的帐篷——好吧,这本来就是他的帐篷。
“孙军医说,你的伤还要养几天。”他说,“先在这里歇着,等你能骑马了再赶路。”
“骑马?”林笑笑放下粥碗,“你不怕我跑了?”
“你跑得了吗?”萧衍之的语气里没有嘲讽,只有陈述事实的平静,“三百里之内都是北燕的地盘,你身上没钱,没马,没路引,连这里的方言都听不懂。你跑出去,不出三天就会被当成流民抓起来,送到矿上做苦力。还不如留在我这里,至少顿顿有粥喝。”
林笑笑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对。虽然“顿顿有粥喝”这五个字从一个敌国大将军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别扭——就好像她是一个流浪猫,他是在决定要不要收养她。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直接问。
萧衍之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对俘虏一向如此。”
“是吗?”林笑笑歪着头看他,“那你对别的俘虏也这样?让出自己的帐篷,用最好的药,大军停下来等三天?”
萧衍之沉默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帐篷门口。他没有回头,声音很平:“你是大梁公主,对北燕有重要的政治价值。你活着,比死了有用。”
然后他掀开帘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笑笑盯着他的背影看了三秒钟,然后低下头,继续喝粥。
政治价值。
这四个字像一盆冷水,把她心里那点不该有的、蠢蠢欲动的、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浇了个透心凉。
她是俘虏。他是将军。她活着,是因为她有用。不是因为别的。
她应该记住这一点。
可她忘不了他在驿站念出“林笑笑”三个字时的表情——那种小心翼翼的、像在品尝什么珍贵东西的表情,不像是装的。
林笑笑把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喝完,用袖子擦了擦嘴,然后叹了口气。
她想,她一定是烧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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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三天,林笑笑的伤好了大半,车队重新上路。
这一次,萧衍之没有再让她坐马车,而是给了她一匹马。不是战马,是一匹温顺的母马,脾气好,步子稳,适合不常骑马的人。
林笑笑翻身上马的动作比第一次利落了很多。虽然大腿还是疼,但她已经学会了用腰腹的力量来分担重量,而不是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腿上。
石头跟在她的马后面,怀里抱着她的水壶和粮,像一个尽职的小书童。他现在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怕她了,有时候还会主动跟她说几句话。大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今天天气真好、昨天看见一只兔子、孙军医说他家媳妇又生了个大胖小子。
林笑笑喜欢听石头说这些废话。因为这些废话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不只是一本她被迫穿越进去的虐文。
车队走的是一条官道,路面宽阔平坦,两旁种着柳树。正值初秋,柳叶还没有黄,风一吹,沙沙作响,像在说什么悄悄话。
林笑笑骑在马上,看着路边的风景。北燕的平原一望无际,远处偶尔能看见几座村庄,炊烟袅袅,鸡犬相闻。如果不是身负国仇家恨,这里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石头,”她忽然问,“你家是哪里的?”
石头愣了一下,没想到公主会问这个。他挠了挠头,声音变得有些低:“我家在青州。三年前北燕和大梁打仗,青州被大梁的军队占了。我爹娘都死在那场仗里。是大将军路过的时候把我捡回来的。”
林笑笑沉默了。
青州。三年前。大梁和北燕的战争。
如果按照这具身体的记忆,三年前的大梁皇帝——也就是沈昭宁的父亲——确实下令攻打过青州。那不是一次正义的战争,而是大梁为了扩张疆域发起的侵略。
她有什么资格恨北燕?她的国家,原本就是那个先举起刀的人。
“对不起。”她说。
石头摇了摇头:“又不是公主你的错。公主那时候还没出生呢。”
林笑笑苦笑。她想说,现在我替她活着,她的债就是我的债。但她没有说,因为这句话说出来太沉重了,石头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承受不起。
萧衍之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没有回头。
但他听见了林笑笑和石头的对话。他的耳力一向很好,好到能在战场上从一万种声音里分辨出敌人的号角。所以他听见了她说“对不起”,也听见了石头说“不是公主你的错”。
他的嘴角动了一下,但那不是笑,更像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
他开始相信她说的“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因为大梁的公主不会对一个敌国的小兵说对不起。大梁的公主从小被教育“天下是我家的,你们都是我家的奴才”,她们不会觉得对不起任何人。
但这个林笑笑会。
她蹲在地上喝粥,她用袖子擦嘴,她对一个小兵说对不起。她不像公主,不像贵族,甚至不像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人。
她像一团火。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但她经过的地方,连冰都会被融化。
萧衍之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从十六岁上战场,就学会了一件事——不要对任何人心软。心软是将军的棺材钉,是给敌人的刀抹上蜜。他以为自己早就把心软这种东西从身体里剔除了,像割掉一块腐肉一样,净净。
但自从他遇见林笑笑,那块被他割掉的腐肉好像又长出来了。每次他看见她,它就长一点,直到现在,它已经长得太大,大到他无法忽视。
他加快了马速,让风吹在脸上。
风很凉,但吹不灭他心里的那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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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傍晚,车队在一处名叫“望归镇”的地方歇脚。
望归镇是北燕南部最大的城镇,也是北上京城的必经之路。镇子不大,但因为地处交通要道,商旅往来频繁,街上有客栈、酒馆、当铺、布庄,甚至还有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小铺子。
林笑笑被允许在镇上走动,但今天石头没有跟着她。因为石头的马在半路上崴了脚,他正蹲在马厩里给他的宝贝马敷药,哭得稀里哗啦的。
代替石头跟着她的人,是陈昭。
陈昭的脸色比锅底还黑。他堂堂北燕军副将,正四品的武官,居然沦落到给一个亡国公主当跟班。但他不敢违抗萧衍之的命令,只能阴沉着脸跟在林笑笑身后,像一朵会移动的乌云。
林笑笑倒是无所谓。她在前面走,陈昭在后面跟,两个人之间隔了七八步的距离,像两个毫不相的路人。
她走进那家胭脂铺子。
铺子不大,但东西很全。各种颜色的胭脂、口脂、眉黛、香粉,摆了一整面墙。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生得白白胖胖,笑起来像一尊弥勒佛。她看见林笑笑进来,眼睛一亮,热情地迎上来。
“这位姑娘,您可来对地方了!我这铺子里的胭脂,整个望归镇就数我家最好,连京城里的贵人都托人来买呢!”
林笑笑拿起一盒胭脂,打开盖子闻了闻。是玫瑰花的味道,甜得发腻。她又拿起另一盒,闻了闻,是桂花的味道,淡雅一些。
老板娘凑过来,压低声音问:“姑娘是要见心上人吧?我给您推荐这个——桃花胭脂,擦在脸上气色好,比抹什么都管用。”
林笑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苦笑,不是冷笑,而是真正觉得好笑的那种笑。她在敌国的镇上买胭脂,被老板娘误以为是要去见心上人。她的心上人在一千多年以后,在另一个世界,是一个说了“重来一次我绝不选你”的。
“多少钱?”她问。
“十文。”
林笑笑摸了摸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她转头看向陈昭。
陈昭的脸色更难看了。他掏出十文钱扔在柜台上,像扔一个烫手山芋。老板娘看见钱上刻着北燕军库的印记,脸色一变,这才注意到站在门口的那个黑脸男人的腰上挂着军牌。
她的笑容立刻变得僵硬了,把胭脂包好递给林笑笑,然后快步走到柜台后面,假装在整理货架。
林笑笑没有在意。她把胭脂盒揣进怀里,走出铺子。
陈昭跟在后面,终于忍不住开口:“你买胭脂做什么?”
“抹。”林笑笑说。
“你是俘虏。”陈昭加重了语气,“俘虏不需要抹胭脂。”
“俘虏也是女人。”林笑笑说,“女人想抹胭脂,不需要理由。”
陈昭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忽然觉得,萧衍之对这个女人的特别对待,也许不是没有原因的。不是因为她的身份,不是因为她的价值,而是因为——
她是活的。
在战场上见惯了死人的陈昭,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是活的还是死的。活的人眼睛里有光,会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比如在逃亡的路上买一盒胭脂。
而死了的人,只是还没咽气而已。
他们回到客栈的时候,萧衍之正站在院子里喂马。他看见林笑笑手里拿着一盒胭脂,目光顿了一下,但什么都没说。
林笑笑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
“萧衍之。”她叫他。
他转过头。
“谢谢你让陈昭给我付钱。”她说,“等我以后有钱了,还你。”
萧衍之看了她两秒钟,然后说:“不用还。”
“为什么?”
“因为你还不起。”
林笑笑愣了一秒,然后笑了。这次是真心的笑,不是苦笑,不是冷笑,而是那种忍不住的、从心底里漾出来的笑。
萧衍之看着她的笑容,喂马的手停了下来。
他忽然发现,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真心实意地笑。
之前她笑过,但那些笑容都带着刺,像刀锋上开出的花,好看,但扎手。这次不一样。这次的笑容是软的,像春天的风,像夏天的雨,像冬天的雪落在手心里,还没来得及感觉到凉,就化了。
他别过脸去,继续喂马。
但他那只握着马料的手,指节泛白了。